“股市黑嘴”“非法薦股”“場外配資”專項整治行動宣傳材料
第一篇
擦亮雙眼、理性投資——識別“股市黑嘴”投資騙局
(一)“股市黑嘴”是什么?
“股市黑嘴”是指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影響股票價格或交易量,甚至操縱市場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機構和個人。
(二)“股市黑嘴”行為模式有哪些?
“股市黑嘴”行為模式主要包括:
1.編造、傳播證券虛假信息。主要指通過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2.蠱惑交易。主要指傳播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并進行相關交易或者謀取相關利益。
3.搶帽子交易。主要指對證券及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誤導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并進行與其評價、預測、投資建議方向相反的證券交易。
4.利用信息優勢操縱。控制發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內容、時點、節奏,誤導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并進行相關交易或者謀取相關利益。
(三)“股市黑嘴”典型案例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某某在某財經頻道擔任嘉賓主持人,面對電視前的眾多投資者,廖某某不進行正面的投資者教育,反而干起黑嘴的勾當。
2015年3月至11月,廖某某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發布了含有薦股內容的博客60篇,平均點擊次數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中公開評價、推薦多只股票,在推薦前使用其控制的賬戶組買入相關股票,并在公開薦股下午開盤后或次日集中賣出相關股票。
廖某某以此手段操縱多只股票,嚴重侵害了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擾亂了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中第(四)項“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情形。依據《證券法》第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廖某某被沒收違法所得43,104,773.84元,并被處以86,209,547.68元罰款。
“股市黑嘴”以各種形式誘導投資者,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誘騙投資者入群入會,非法謀取巨額私利,嚴重損害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廣大投資者必須擦亮眼睛,切勿抱有一夜暴富的僥幸心理,堅持理性投資,避免落入股市黑嘴的圈套。
第二篇
擦亮雙眼、理性投資——時刻防范“非法薦股”活動
(一)“非法薦股”是什么?
“非法薦股”是指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向投資者或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等直接或間接有償咨詢服務的活動。
(二)“非法薦股”行為模式有哪些?
“非法薦股”行為模式主要包括:
1.網絡直播薦股。主要指創建或利用互聯網平臺開設股票直播室,以“主播”“播主”“圈主”等名義薦股。
2.微博、微信薦股。主要指通過微博、微信等網絡社交工具,以“股神”“大V”“老師”等名義薦股。
3.軟件薦股。主要指通過銷售薦股軟件,提供股票投資分析意見,買賣時機建議,預測股票價格走勢等。
4.培訓薦股。主要指通過推銷“投資者教育”“炒股”課程,舉辦炒股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方式薦股。
(三)“非法薦股”典型案例
一、黑平臺開設“投資課” 業務員變身“黑導師”
2016年10月起,戴某某等人注冊成立上海元慧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在未獲得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情況下,設立“股軒堂”網站,發布大量“高級課程”“導師析盤”“戰績回顧”等含有指導股票交易的內容,吸引投資者關注。公司通過虛構員工“大型券商”“私募機構”從業經歷、編造“歷史戰績”等方式,將其包裝成“勝率高”“盈利穩”的“導師”“股神”。事實上,公司員工既沒有證券從業資質,也不具備證券投資分析專業能力。
二、微信群頻發“盈利圖” 投資者充值加入會員
在“股軒堂”網站鼓吹宣傳下,投資者或主動、或被招攬加入公司組建的微信群,微信群名稱大多鏗鏘有力、豪情萬丈,如“六月特戰翻倍群”“一波戰法秘密特訓營”等。公司安排業務員分別飾演“導師”“學員”等不同角色,持續在群內發布“某某老師短線選股暴漲30%”“某某學員一個月收益翻倍”等虛假截圖,繼而開始兜售998元至69800元不等的月度、季度、半年或年度會員課程。在微信群“盈利”消息的轟炸下,投資者逐漸失去理性,紛紛購買會員服務。
三、推薦股票連遭大虧損 退會費維權被拉黑
投資者購買會員后陸續發現,“導師”“股神”推薦的股票都不靈了,并未出現“連續暴漲”“火箭發射”的情形,而是一買就虧、陰跌不斷、深度套牢。此時投資者才如夢方醒,發現自己上當受騙,要求公司退還會員費。起初業務員會對投資者進行安撫,以老師狀態不佳為借口敷衍,甚至忽悠投資者繼續購買更高級的課程,承諾介紹更厲害的老師。但一旦發現投資者要求退費的態度堅決,業務員會立即將投資者微信等聯系方式拉黑,不再理會任何訴求。
四、人民法院嚴懲黑平臺
在接到群眾舉報以后,證監會上海監管局立即啟動核查,并將相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目前,上海松江區人民法院已判決戴某某等5人構成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6年及以下有期徒刑,沒收違法所得并處300萬元及以下罰金。
五、防范非法薦股活動
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請擦亮雙眼、小心辨識,不要被黑導師、假股神所謂的過往業績蒙騙。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必須依法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許可;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請投資者選擇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獲取相關投資咨詢服務,對各類“薦股”活動保持高度警惕,遠離“非法薦股”活動,以免遭受財產損失。
第三篇
擦亮雙眼、理性投資——遠離非法場外配資平臺
(一)“場外配資”是什么?
“場外配資”是指以高于投資者支付的保證金數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資金,組織投資者在特定證券賬戶使用借用資金及保證金進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費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動。
(二)“場外配資”行為模式有哪些?
“場外配資”行為模式主要包括:
1.系統分倉模式。主要指配資中介機構利用賬戶分倉系統將證券賬戶拆分成若干虛擬交易子賬戶,并提供給投資者進行股票配資交易。
2.出借賬戶模式。主要指配資中介機構將自有或控制的證券賬戶提供給投資者進行股票配資交易。
3.虛擬配資模式。主要指配資中介機構利用虛擬股票交易系統組織投資者進行股票配資交易,投資者的交易指令和資金并未實際進入證券交易系統。
4.點買配資模式。主要指點買人(即資金需求方)提供股票交易策略,投資人(即資金提供方)提供配資資金和證券賬戶,雙方經配資中介機構撮合后進行股票配資交易,并按約定分享投資收益。
(三)“場外配資”典型案例
2018年3月,朱某某指使他人注冊成立鑫保公司,在未獲得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情況下,以該公司為平臺開展股票配資代理業務。
2018年7月,朱某某伙同他人開發“鼎泰贏”股票配資軟件。該軟件的股票指數與證券市場同步,但股票買賣和股票配資均系虛擬操作,無實際配資資金注入,買賣操作不對接證券市場。朱某某等人向業務員和客戶隱瞞“鼎泰贏”軟件系虛假盤的事實,管理、督促下屬業務員以同花順等知名證券公司的客服的名義,以電話聯系、微信建群等方式推薦“鼎泰贏”軟件,公司工作人員在微信群中通過假扮專業指導老師、“做托”、發布虛假贏利截圖等方式誘騙客戶通過“鼎泰贏”軟件以1至10倍的配資炒股,公司從中以遞延費、手續費、印花稅等名義收取費用。
2019年3月,朱某某等人通過向客戶推薦劣質股票,欲以客戶虧損資金填補鑫保公司此前經營成本支出導致的虧空。2019年3月20日至5月9日,朱某某等人指使股票分析師向客戶推薦劣質股票,加速客戶本金的虧損,騙取客戶資金。
目前,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已判決朱某某等5人構成詐騙罪,分別判處12年及以下有期徒刑,并處30萬元及以下罰金。
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場外配資平臺均不具備證券業務經營資質,有的涉嫌從事非法證券業務活動,有的采用“虛擬盤”等方式涉嫌從事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請廣大投資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自覺遠離場外配資活動,以免遭受財產損失。
第四篇
擦亮雙眼、理性投資——規避“殺豬盤”陷阱
(一)“殺豬盤”的本質
“殺豬盤”,網絡流行詞,是一種網絡交友誘導股票投資、賭博等類型的詐騙方式,“殺豬盤”則是“從業者們”自己起的名字,是指放長線“養豬”詐騙,養得越久,詐騙得越狠。
“殺豬盤”的本質就是莊家高度控盤之后自導自演把股票推到高位,但是,由于籌碼大部分都在自己手中,推高股價只是一種賬面上的盈利,沒辦法兌現,這個時候莊家通過網絡手段誘騙散戶高位接盤,從而籌碼順利從莊家轉移到散戶手中的過程。
(二)“殺豬盤”的主要運作模式
“莊家”聯合所謂的股市“大V”“股神”“投顧”“專家”們,利用個別投資者偏愛內幕消息、喜歡跟莊操作賺懶錢心態,吸引關注加好友,然后創建炒股交流群、薦股直播間,分析大盤、點評個股。博取投資者信任后,再以“內幕股將有大動作”“某某游資已到位”“萬人聯合建倉一起賺錢”等說辭誘騙投資者限時、現價、全倉跟隨買入,實際是為莊家出貨接盤。股價暴跌投資者醒悟時,炒股交流群、薦股直播間已被關閉清理,“莊家”“大V”們也已不見蹤影。
(三)如何規避“殺豬盤”陷阱
在此,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請務必提高警惕,不聽取任何的微信薦股、直播薦股買賣股票。各種推薦股票的方式五花八門,最終的目的只有一個,忽悠股民接盤,要想避免踩雷“殺豬盤”,必須要做到不被各種薦股所忽悠,保持理性投資心態,以免上當受騙。
如需證券投資咨詢服務,請選擇持有證券投資咨詢牌照的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名單可在證監會網站“監管對象”欄目下查詢)。